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切实增强校级研究项目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适切性,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现面向全校征集2023年度校级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项目和成果。
二、选题内容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发展为根本,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服务地方的功能。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课程思政、青年教师培养、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助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题要密切关注科学研究前沿,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选题应突出创新性,并避免同单位内相同选题方向重复立项。
(三)省级教育基地和研究基地可结合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校内重点项目选题,鼓励校内各研究中心、科研团队等申报各类相关校内选题。
(四)对入选校内重点项目选题,校内结题后,可优先推荐更高级别的项目申报。
(五)选题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一般不超过2年。
三、选题的产生与报送
(一)以二级教学单位和各行政职能部门推荐报送。每个二级教学单位推荐5-10项(不少于5项),其他行政职能部门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项。
(二)各单位务必重视选题质量。二级教学单位须组织本单位专业带头人及教授、教研室主任、对推荐的项目选题进行论证,结合本单位情况和专业发展需求,认真组织选题申报,整合择优上报选题。
(三)其他行政职能部门选题应结合教育发展、学校发展,从职能工作角度出发选题,选题应侧重于思考、研究解决现实工作难点和重点问题。
(四)每个选题要有500字以内的简要论证说明(包括选题研究意义、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五)请各单位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选题征集书及汇总表(样表见附件)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曹淑玉处。
(六)所有上报选题经学校对所征集选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拟定“2023年度黑龙江财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并及时发布立项申报通知。
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二 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三 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一 关于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