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研动态

【科研动态】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作者:高鹏远发布日期:2024-04-17访问次数:66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精神,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增强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指南(2024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 2024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性课题和委托课题。

二、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中级及以下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其他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主持省语委课题但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其他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三)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研究时限一般为1-1.5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课题没有省级经费支持。学校将参照《黑龙江财经学院科研课题资助管理办法》予以资助,获批立项5000元/项。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市(地)语委限报三项,省语委委员单位、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厅直单位等限报两项,其中重点课题每单位至多报送一项。各申报单位需排列出课题申报顺序。参照限额,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上报2项。

(二)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 2 份。所有材料由市(地)语委、高校等申报单位进行汇总,统一将纸质材料快递或送交至省教育厅,电子材料(PDF 版,一个文件) 报送至指定邮箱。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学校科研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日至 5 月 8 日,上报申请书和电子材料(PDF 版),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曹淑玉,85911561,尚德楼209室。

省教育厅语教处(省语委办)联系人,宗希云,0451-82571930;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 75号601室,150001。

1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课题指南(2024年).pdf

2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docx

3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4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书.doc

5黑龙江省语委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黑龙江财经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