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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参加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财经信息工程学院作者:高鹏远发布日期:2025-06-09访问次数: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黑龙江省艺术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的交流和学习,检验专业艺术教育成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美术、书法、设计作品展示

(二)舞台艺术成果展示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6月25日)  

由单位,初筛后统一上报参评作品照片及视频。本次活动只接受各单位统一报名。

第二阶段:评审(9月1日-9月30日) 

三、专业及组别划分

本次活动包含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大专业,各专业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评比。

四、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应严把意识形态关和艺术质量关。

(一)主题鲜明,体现热爱祖国热爱党。申报作品主要以歌颂祖国及冰雪为主题,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

(三)本次活动申报作品要求择优申报,限定每位参赛者只申报1个作品,学生申报作品指导教师为1人。参展书画、设计专业的作品须为原创。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拥有相关展览展演等活动的摄影、录音、录像、媒体报道权,同时可以无偿使用选手的作品,用于非盈利目的活动宣传。选手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判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一)格式要求

1.参评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作品均以舞台效果录制,电子版形式报送视频;美术、书法、设计作品报送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播放方式)。

2.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选手姓名+专业类别+作品名称”(例:艺术+王某某+书法软笔《蝶》)。

未按要求报名而影响评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名程序

各单位组织开展报名及初筛工作,负责对作品质量和报送格式严格把关。将报名作品分类汇总至美术、书法、设计、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七个文件夹,与报名作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一同提交科研处。

六、奖项设置

省文旅厅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节目颁发奖励证书,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学生组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的奖项,颁发指导教师奖(多项只取最高奖项)。

报名联系人:曹淑玉   电话:85911561

 附件黑龙江省第六届高校艺术类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汇总表.doc.doc


              科研处

            2025年6月6日